2013-01-18 来源:广播产业研究所
1月12日,2012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综合楼904会议室举行,此次活动由我校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
会上,廖祥忠副校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小炜分别致辞,高度评价本次活动对于推动中国传媒法治进程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丹林教授公布了2012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高慧燃、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任丽颖对研讨会作了总结。
2012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由来自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媒体的传媒法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出。研讨会上,来自新闻出版总署、工业与信息化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记协、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十大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和热烈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这十大事例对于真实记录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治进展情况、促进国家传播能力提升、推动中国传媒法治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次评选活动得到了中视瑞德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泽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支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检察日报》、《中国广播》、《人民法院报》、正义网、《法制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报道了本次活动。
2012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由来自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媒体的传媒法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出。研讨会上,来自新闻出版总署、工业与信息化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记协、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泽和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十大事例进行了精彩点评和热烈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这十大事例对于真实记录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治进展情况、促进国家传播能力提升、推动中国传媒法治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次评选活动得到了中视瑞德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泽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支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检察日报》、《中国广播》、《人民法院报》、正义网、《法制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报道了本次活动。
附录:2012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案通过
2、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方洪因微博言论致劳动教养被确认违法案
4、“微笑局长”杨达才舆论监督事件
5、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基本完成
6、广电总局因《棒棒棒》节目处罚江苏教育电视台
7、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终审判决
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9、作家维权联盟成员诉苹果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系列案件一审判决
10、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