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产业新闻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拟改名减少4个
2013-03-15  来源:广播产业研究所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霍小光 赵超)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拟作一处修改,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按照大会日程,3月11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方案作了一处修改,将方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分(四)中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热点公告
科技期刊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传媒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广播产业研究所 / 京 ICP 备 10039564 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1 号
联系方式 Tel: 010-65783613   邮箱: ibicu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