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互联网+”,敢干也要实干

时间:2015-06-17浏览:7

人民网6月17日电 互联网刚刚兴起时,“拿来主义”和“避风港规则”一度成为“丛林法则”,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侵犯着知识产权。但随着互联网发展驶上正规车道,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了绕不过去的坎儿。今日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刊载文章《别让“互联网+”的知识产权裸奔》,关注“互联网+”新生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文章中采访了业内多位专家学者,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飞速发展下的必要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认为,互联网运营者已经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共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表示,知识产权法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竞争者无偿使用他人成果,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回报。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正是在为保障创造提供激励机制,促进整个网络产业进入良性发展的状态。

文章提到,避风港规则在今天的条件下应该更加慎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认为,避风港规则不合理地降低了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损害了网络服务商预防第三方侵权的积极性,在我国为不少网络服务提供者滥用已是事实。他寄希望于从法律上强化网络服务商作为中间商的注意义务。

文章还指出,目前关于网络上涉及著作权法的纠纷,民事刑事标准不一,在民庭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可能在刑庭被认为是犯罪,亟待从立法上加以解决。而除了法律标准的问题,民事损害赔偿力度不够,也使法律作用受到限制。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表示,中国的基础设施、社会环境较网络时代有所滞后,因此还处在一个需要不断尝试的“倒适应”阶段。